家养猫挠伤用打疫苗吗-女子猫咖撸猫被抓伤手臂 1836元接种费谁承担

来自:猫咪馆  |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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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猫咖撸猫,刚坐下一会儿,一只猫从高处跳下,黄女士右臂被抓伤,打疫苗花了1836元。黄女士认为,自己坐着没动,应该店方担责;店方认为猫已打狂犬疫苗,是安全的,无法负全责。那么,猫咖撸猫被抓伤,应该谁担责?

女子猫咖撸猫被抓伤手臂 1836元接种费谁承担

和朋友去猫咖撸猫

刚坐下10余分钟被抓伤

9月5日下午,25岁的黄女士和朋友们一起去位于西安市吉祥村MOMOPARK一号楼的“与猫猫咖”撸猫,当天下午3时48分,4人到店支付152元,可以撸猫两小时。黄女士刚坐下10余分钟,身旁架子上一只猫从高处先跳到她身上,然后跳到地上,黄女士右上臂被抓出一条十几厘米长的划痕。

“我当时就找店主沟通,店主给我消毒处理了,告诉我不要紧,猫都打了狂犬疫苗,个人不用再打疫苗了。”黄女士说,自己对猫不太懂,9月6日上午不放心又去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说猫狗打了疫苗,也不能保证没事,我的伤口出血了,属于Ⅲ级暴露严重,而且狂犬病100%致死率。我很担心,就打了疫苗,一共花了1836元。”

当日下午,黄女士找到猫咖,她认为,自己是在猫咖消费过程中被猫抓伤,猫咖应承担打疫苗的全部费用,“但店主说她的猫打过疫苗了,不承担我的费用。”黄女士很生气,当场报警并拨打1231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称7个工作日内会回复。

在黄女士的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使用知情同意书上,华商报记者看到,黄女士暴露时间为9月5日下午,为Ⅲ级,医师建议包括三项,为处理伤口,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注射狂犬病疫苗。9月6日,黄女士接种了第一针,还有3针未接种。

黄女士的陕西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共3张,一张为治疗费40元,一张为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1311元、人用狂犬病疫苗385元,共1736元,还有一张为疫苗接种服务费100元。

猫咖:打疫苗前未告知

直接拿票据来报销欠妥

9月7日上午11时许,记者陪同黄女士来到吉祥村MOMOPARK一号楼的“与猫猫咖”,敲门猫咖内无人应答。黄女士联系猫咖负责人,负责人说,还未营业不在店里,每天下午2时才营业,被猫抓伤一事猫咖有责任,但黄女士也有责任,来店里玩必然会处在多猫的环境,黄女士自己应有风险预判。负责人还表示,事发后已经告知了黄女士,猫是安全的,个人不用打疫苗,当事人还去打了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这是当事人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权利,但从店方来讲,只能承担200元狂犬疫苗费用,免疫球蛋白费用无法承担。

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负责人。她说,店内虽然没有监控,但黄女士确实是在店里被猫抓伤了,“我当时给她做了紧急处理,她还玩够了时长。这件事是个意外,猫在跳跃时挠伤她的。猫咖也没有完全不负责,但她去打疫苗之前并没有跟我沟通,第二天下午拿着票据到店里,让我给她全额报销,这个做法欠妥当。”该负责人还表示,事发后,自己给黄女士讲了关于狂犬病的知识,店里的猫都打了狂犬疫苗,也都没出过门,没有感染病毒的风险,“免疫球蛋白是这两年才有的,以前没有的时候,被流浪猫狗咬伤了也都是只打狂犬疫苗的。黄女士出于生命保障进行医疗措施能理解,打多贵的针都是自我保护没有问题,但其实就是图个心安。”

该负责人说,猫咖已经把能做到的保护措施都提前做了,除了按时给猫接种疫苗、驱虫外,定期修剪指甲、洗澡,顾客到店和离店时,双手、胳膊都须消毒,撸猫前工作人员也会口头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及每只猫的脾气等,“我家猫的性格都很温顺,如果不是受到强迫一般不会伤人。来撸猫本就是亲密接触,只要和动物接触,肯定会有安全隐患,没有100%的保障。”她说,黄女士受伤并不是由于猫狂躁造成的,猫咖也未将黄女士拒之门外或不想协商。出于人道主义,会承担一部分费用。

>>律师说法

受害人存重大过失或故意受伤

店家才能减免侵权责任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舒认为,本案中,店方应当承担对黄女士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受伤或者对受伤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能免除或减轻店方的侵权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本案中,黄女士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费是治疗的合理费用,也就是无法证明损害的扩大是消费者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则店家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猫咖可以通过购买保险

合理提示减少责任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元律师认为,黄女士被猫抓伤需要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医嘱来判断花费是否合理,至于在诊断前是否和店方沟通并不是必要条件。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所以店方说的“无法负全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王国元建议,出现类似情况双方尽量协商,如协商无果黄女士可以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另外猫咖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合理提示减少责任,而非单方推脱。

华商报记者 佘欣 文/图

来源: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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